在第3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来临之际

秭归县市场监管局

开展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活动

北山、雅斯超市等14家企业

在秭归率先实行

推行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应有的担当,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秭归县市场监管局把落实此项工作作为消费维权的重要举措,通过宣传动员、积极引导等方式,选取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消费相对集中的线下实体店为重点,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深入推动秭归市场主体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整体提升。

参与活动经营者表示将自觉兑现承诺,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支持消费者的诉求。县市场监管局将对参加承诺活动的企业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加强跟踪服务与督导落实,积极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到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中,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首批承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茅坪镇

北山超市秭归店

湖北雅斯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秭归分公司

秭归县亚贸超市

秭归亚贸超市地下商场

万佳超市环球店

秭归县茅坪镇乐购福广超市

湖北秭归博创贸易有限公司佳家惠分公司

泄滩乡

秭归县乐宾百货超市

归州镇

秭归县美旺生活超市

水田坝乡

秭归县梦琳超市

秭归县水田坝乡郝大国百货批发部

水田坝美佳生活超市

沙镇溪镇

秭归县鑫祥超市

秭归县佳多利超市

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

并非无条件退货

消费者须诚实守信

在保持商品完好

或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

凭购物小票或其他购物凭证

可行使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温馨提示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在经营者承诺的期限内,凭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货。

消费者提出无理由退货的有效期限,属配送类商品的,自消费者实际签收商品次日起计算;属自提类商品的,自经营者开具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当日起计算。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外观,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赠品(如有)、保修卡、说明书、发票(购物凭证)、外包装(如有)等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赠品、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外包装等一同退回。

来源

秭归发布

出品

百度百家号宜昌中心官方账号

编审

新媒体事业部张楚舟(WeChat:Cheung_CZ)

声明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配合。

欢迎投稿,共话宜昌~

宜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长阳南曲

宜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三闾刺绣

宜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枝江扇子戏

宜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宜昌木雕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yf/2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