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1、湖北三峡库区宜昌市智慧水利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02-25

一、招标条件

湖北三峡库区宜昌市智慧水利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经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项目资金为三峡后续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宜昌国投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软、硬件产品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2.1项目地点:宜昌市区及夷陵区、秭归县、兴山县。

2.2项目规模: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新形势、新要求,着眼水利工作管理突出矛盾和问题,湖北三峡库区智慧水利整体按照“一张网、一张图、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一批典型智慧场景应用”的“五个一”的整体建设内容。夯实智慧水利底座,强化业务场景建设,构建涵盖智慧水利标准规范体系、天空地一体化智能感知体系、智慧云数据中心、智慧场景应用、基础支撑体系、运维保障体系,实现智慧水利建设在统一标准、统一体系下的可持续发展。

2.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安全要求:达到国家相关安全规范的合格标准。

2.7质保期:所有软、硬件产品质保2年。

2.8运维服务期限: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3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有权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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