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九畹溪周坪段治理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已由宜水函[]13号文批复,由湖北省财政厅以鄂财农发[]88号文下达资金通知。招标人为秭归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盛世荣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秭归县九畹溪周坪段治理工程(一期)

(2)项目概况:该工程治理河段位于九畹溪流域周坪河、袁头河。本次周坪段治理总河长4.km,袁头河治理长度1.0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清淤清障、新建浆砌石挡土墙、草皮护坡、空心六方块护坡、新建跌水、混凝土路面、混凝土踏步等工程。详细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1个标段。

(3)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及地方自筹。

(4)招标规模:.00万元。

(5)工程建设地点:秭归县九畹溪镇。

(6)计划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的合格等级。

(8)工程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5)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中标通知签发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工程业绩。

(6)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对应的A、B、C证),且在有效期内。

(7)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未在其它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8)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9)拟派五大员资格: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