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3号)精神,结合兴山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年兴山县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涉及32个事业单位,38个岗位,共招聘72人。详见《年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年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于年4月27日上午08:00-5月3日下午18:00之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鄂人社发[]36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兴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见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兴山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办公室),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和医疗卫生类(E)五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为准。
(2)笔试时间:年6月3日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查询:本次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毕,由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兴山县人社局网站上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兴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一次认真复审,复审应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兴山县人社局网站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兴山县人社局网站上公告。
(2)面试组织。面试由兴山县人社局组织。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兴山县人社局网站上公告。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兴山县人社局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兴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兴山县人社局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兴山县人社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在兴山县人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和办理进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12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举报-。
附:年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更多信息请登录兴山县人社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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