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编办核准的我县农村教师招聘计划,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自主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教师13名。招聘岗位及职数详见《秭归县自主公开招聘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及职数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6、报考语文教师需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它学科需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7、报考心理健康教师需心理健康相关专业毕业或者持有国家二级心理健康咨询师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录用后必须在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8、我县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审批聘用等环节均按《湖北省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要求进行。其中报名、笔试由全省统一组织,面试、考核、体检、审批聘用等环节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报考人员请于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7: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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