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5日消息(记者陈锐海)5日,农业农村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布20个乡村治理的典型案例。据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介绍,本次发布的20个案例是从全国各地选送的多个案例中精选出来的典型,并以中央农办秘书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的名义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借鉴典型经验做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张天佐表示,这次正式推出的20个案例各有侧重,大体上可以分成四个类型。第一类案例注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比如广东佛山南海区、湖北大冶市、陕西汉阴县、福建泉州罗溪镇、四川成都战旗村等。第二类案例侧重于发挥自治、法治、德治的作用,探索“三治”结合的有效途径,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比如浙江桐乡市、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广东惠州市、北京顺义区、天津宝坻区等。第三类案例主要是通过完善基层议事协商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积分考评、规范管理村级事务等创新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比如浙江象山县、湖北秭归县、上海宝山区、湖南新化县油溪桥村、上海金山区等。第四类案例聚焦宅基地改革、村级权力监管、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天价彩礼和殡葬陋习等乡村突出问题,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升乡村治理效果。比如江西鹰潭余江区、浙江宁海县、安徽天长市、河北邯郸肥乡区、山东沂水县等。“这批典型案例有的是地方积累多年的成熟经验,也有的是地方在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过程中的新探索,各有特点。”张天佐表示,培育和选树这批乡村治理的典型案例,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其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同时鼓励各地深入研究乡村治理的规律,探索乡村治理的路径和方法,进一步促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当然,乡村治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在历史沿袭、经济发展、文化礼俗等方面都存在差异。面对复杂多样的乡村治理环境,各地应在吸收借鉴典型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创新适合本地实际的乡村治理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和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张天佐强调。据其介绍,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印发通知,鼓励各地积极学习和借鉴典型案例,并将其纳入各级乡村治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深入的解剖,深入研究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问题,总结基本的规律和方法。“今后我们要继续研究和总结各地的典型做法,不断推出更多案例,供各地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借鉴、学习,打造治理有效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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