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宜昌市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宜昌多地区土地征收信息,涉及伍家岗区共联村、伍家岗区共升村、点军区五龙村、猇亭区云池居委会等.....

宜昌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征地信息

伍家岗区

伍家乡共联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联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共联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现就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1

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联村,面积0.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范围为准。

2

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土地在《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3

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即日起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4

其他事项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伍家乡共和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和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共和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现就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1

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和村,面积0.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均为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0.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范围为准。

2

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土地在《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成片开发建设。

3

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即日起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4

其他事项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猇亭区

云池街道云池居委会

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启动宜昌市猇亭区年度第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公顷,位于云池街道云池居委会,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位置为准。

2

征收目的

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3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将由云池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猇亭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对拟征收的土地进行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

4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在土地现状调查期间,将安排相关单位对本次征地行为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包括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5

其他

本公告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同时在云池街道办事处和云池居委会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5月10日至5月14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点军区

点军街道办事处五龙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点军街道办事处五龙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四十七条规定,区政府拟启动征收五龙社区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宜昌市点军区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

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点军街道办事处五龙社区,面积2.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范围为准。

2

征收土地目的

拟用于国网湖北检修公司宜昌运维分部还建项目建设。

3

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对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现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4

其他事项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秭归县

茅坪镇金缸城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茅坪镇金缸城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秭归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茅坪镇金缸城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秭归县年度第10批次A1地块城市建设用地,现就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1

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茅坪镇金缸城村村民委员会,用地总面积2.公顷,其中农用地2.公顷(旱地0.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1.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范围为准。

2

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在《秭归县茅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3

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即日起对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现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4

其他事项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茅坪镇银杏沱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茅坪镇银杏沱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秭归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茅坪镇银杏沱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秭归县年度第10批次A2地块城市建设用地,现就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1

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茅坪镇银杏沱村村民委员会,用地总面积1.公顷,其中农用地1.公顷(旱地0.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范围为准。

2

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在《秭归县茅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3

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即日起对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现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4

其他事项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宜都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信息

年度第7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高坝洲镇陈家岗村

高坝洲镇中坪村

聂家河镇聂家河村

聂家河镇肖家隘村

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宜昌市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生活圈邀请您添加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1606.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