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精准施策全面提升头盔佩戴率
通讯员杜静文/图
近来,秭归县公安局紧扣山区交通违法特点,精准施策,紧盯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为复工复产提供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起,其中农村、乡镇违法行为起,查处酒驾起、醉驾9起。
管 防 督提升头盔佩戴主动性
常态管控整治。坚持将不戴安全头盔行为作为交通整治的重点之一,以打促防,常抓不懈。
结合实际,每天上下班、农村赶集时段,在交通安全劝导站、进出城(集镇)、摩托车集中路段开展执勤,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查处,保持严管严控。
行动以来,共查处不戴安全头盔行为起,群众骑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意识明显增强。
源头防控堵漏。积极联系辖区摩托车销售点,在销售点发放摩托车驾驶交通安全手册,要求出售摩托车时一律配送安全头盔,并对每名申考驾驶证及办理摩托车入户手续车主,一律要求配齐安全头盔,真正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防患未然。
各单位严把单位、企业、小区“出口”关,对不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和乘车人进行督促、提醒,要求戴好安全头盔再出门,共同营造浓厚管控氛围。
随机抽查督办。充分应用考核考评、上路随机抽查、视频巡查等方式,跟踪测评、通报交警、派出所辖区骑乘摩托车(包括电动车)头盔佩戴率,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行动以来,组织专班对城区及各乡镇头盔佩戴率进行随机抽查并公布,要求佩戴率排名后两位的单位进行情况说明并加大工作力度。
带 引 宣提升头盔佩戴覆盖面
公职人员带头。紧紧依托文明单位、文明村落创建,切实加强与各单位组织的联动配合,深入行政单位、企事业团体、村(居)委会加强对公职人员(包括民辅警、村组干部、网格员)的交通安全守法教育,引导拥有摩托车的公职人员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茅坪等乡镇高度重视此次行动,要求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每名工作人员带头遵守交通规则,驾乘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并安排专人每天上下班高峰期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两河口、杨林桥、九畹溪等乡镇在“治保主任”群转发宣传信息、视频余条次,促进基层干部带头佩戴安全头盔,并加强对村民佩戴安全头盔的示范引导。
各行各业引领。发布《致广大摩托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围绕头盔的安全保护作用,对全县“摩的”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明白行动的意义,全力支持行动开展。
联合安办、学校、相关单位企业等,开展“小手牵大手,安全伴我行”、“安全骑行,从‘头’开始”等活动,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促使学生家长、快递外卖送货员、装修行业工人等配齐安全头盔,通过家庭、行业等引领作用,将佩戴头盔传递到社会每一个角落,筑牢涉摩安全第一道防线。
警示教育宣传。充分利用各级传媒、服务群众窗口、“两微一抖”、短信、村村通等,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播放LED标语、开辟宣传专栏、现场以案说法、执法现场直播、曝光违法等方式,对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人在十字路口LED大屏等处曝光,共宣传教育群众3.3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1万余份。
通过“正”“反”教育,让驾乘摩托车人从血淋淋的典型事故案例中吸取教训,摒弃侥幸、盲从、应付心理,努力提升佩戴安全头盔的自觉性。秭归县公安局根据实际案例制作的“三轮车翻下陡坎,驾驶员戴安全头盔保命”的抖音发布后,在全县驾驶员中引起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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