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由金融机构代核代征的公告
全县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简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社保缴费程序,方便参保人员缴费,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等部门协调沟通,决定从年6月1日起,我县由农业银行全面经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业务,已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直接在农行选定缴费档次缴费,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对灵活就业人员开具缴费核定单。首次新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一寸彩照2张到社保局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后再到农行缴费。
兴山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年5月31日
本期审核:杜家军李明
编辑:谭敏吴媛媛
编审:王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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