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分分合合很正常,但像乡村振兴局这样组建不久又撤销的,不多见。

两年前国家乡村振兴局轰轰烈烈挂牌的场景犹历历在目。在挂牌的当天,也就是年2月25日,很多领导出席了仪式。摘下挂了20多年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扶贫办)的牌子,挂上国家乡村振兴局,当时最大的目的就是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通过监测和帮扶、开展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方式巩固提升国家脱贫攻坚成果,避免返贫,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做好乡村振兴这篇文章。在当时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的大背景下,这种机构和职能的调整非常有必要。两年的坚持和巩固,也证明了实践的正确。

当所有人认为下一步乡村振兴局将进一步强化并发挥作用时,谁也想不到高层突然踩了刹车,撤销了国家乡村振兴局。根据新近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这次改革将把国家乡村振兴局的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等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

方案的意思很明了,清晰表达了两个结果:1、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职能全部收归农业农村部了;2、国家乡村振兴虽然归农业农村部代管,但作为国务院下属的副部级国家局,是单独运行的独立法人机构,现在单位撤销了,彻底变为了名存实亡的挂牌机构。

随着职能的划转,预料国家乡村振兴局的在职在编人员下一步也会随职能划转分流转隶。国家层面的乡村振兴局改革明确了,那么地方呢?

毫无疑问,随着国家机构的整合,各地乡村振兴局随之很快也会迎来新一轮的撤并。在省级层面,目前多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将乡村振兴局设在了农业农村厅,部分单设,行政级别有正厅也有副厅,本轮改革后预计所有的乡村振兴局将彻底并入农业农村厅,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市县层面,乡村振兴的任务较重,很多地方整合原来的扶贫办职责单独设置了乡村振兴局,行政级别参照平行机构设置,在这次改革后除了极少数地区可能因为相关工作任务延后整合外,其他绝大多数市县的乡村振兴局都会撤销,并入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工作不会停滞,将继续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替代执行,但属于乡村振兴局的时代毫无疑问要结束了。尽管,还留了那么一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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