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中能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东沟河小水电代燃发电有限公司存在采用网前拉专线方式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供电的行为,属于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非法从事电力业务。

华中能监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62元,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罚款.24元。

据天眼查App,秭归县周坪东沟河电站持有该公司60%,实控人向长双持股20%,值得注意的是,秭归县久丰水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经营范围包括水利水电资产营运、水利水电开发等相关产业经营,为一家国有控股公司。

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表示用虚拟货币进行的相关活动都属于违法的金融活动。

1月10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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